3.
剛接手板主那陣子其實看板的問題不少,所以第一步就是從確立板規開始,當初提出連署板主的時候就順便把版規的草案貼在看板上跟板友們討論,真的有公開也有討論和修改,沒有黑箱,沒有連要同意的條文是甚麼都不知道就通過了喔!
一個水晶板的板規可以寫上十頁感覺挺折騰,因為之前當過站長管過人多看板的關係,我知道規定越細密越精準對於管理來說可以避免很多困難,很討厭不教而殺,好的板主要法治而不是人治,看板才能穩定長久。
4. 以前的水晶板身為賣家就是一種原罪,有些板友對於賣家的敵意毫不遮掩,反正只要他們覺得你賺得多就是黑心(那個標準我也不知道在哪),買到假貨就在罵賣家都騙人,有同好(也是賣家)貼點收藏分享就嗆賣家炫富不然就是在業配宣傳,可是等他們跑上來問真假的時候,我們這些懂行的賣家不講話又好像變成在替人遮掩假貨似的,反正大概就是一個你們這些賣家都是黑心的啦該罵,但是我要你們鑑定真假還是鑑價的時候還是要回答不然就是態度不好跟那些人一夥的。那他們心中喜歡的賣家是怎樣的?就是那些會嘴上跟他們說我都沒賺你錢還倒貼打然後保證東西是天然的「批發商」,在玉市擺攤東西最好還不要整理得太整齊隨便倒桌上就行。有沒有覺得這種邏輯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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