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20081210 玉市雜感

 昨天在高雄十全玉市擺攤,大約下午一兩點左右的時候,當我正在跟客人聊天,忽然聽到不遠的攤位有人起爭執,轉頭一看,一位老先生站在某位認識的大哥桌前大呼小叫,隱隱約約聽到那個老先生在喊什麼「派出所」、「我們上法院見」之類的,直到場主帶人來把他請進辦公室去。

 當下心想「是怎麼一回事哩?」因為那位大哥賣的東西我知道沒什麼問題,而且他人也蠻好的,發生這種狀況就讓我很意外。後來收攤的時候去問了一下,結果聽到讓我很錯愕的內容。

 原來那位先生上個禮拜就來過他的攤位,當時出價也是出得太低所以這位大哥不肯賣他,結果今天又來,照例還是出那種讓人沒力的價錢,想當然爾這位大哥當然是不肯的,結果那位先生就惱羞成怒,就說再不賣他就去外面烙人來,大哥一聽也火了馬上頂回去,於是就吵了起來,那位先生真絕,人家不賣你東西居然還威脅說要去找派出所的警察來,還說要不要一起上法院,真是頭殼壞去,我就跟那位大哥說,派出所?好啊!應該是你去叫警察吧?

 三千六百塊錢的東西出三百就要人賣他,不賣就要去烙人來,這不是搶劫跟恐嚇嗎?

 事後附近的同行們知道了都去跟那位大哥說他做得好,因為這個先生平時對其他人也都是類似的態度,每次都說自己身上戴的東西每個都是幾十萬,問賣家要不要買?可是當他想買東西的時候,都是跟人出那種幾百塊的價錢,這種態度我想任何賣家都不會開心吧。

 話說在玉市擺攤也好一陣子了,遇到客人出價自然也是難免的,對於被殺價其實茶包的原則很簡單,就是不要讓我覺得你看不起我,像那種三千六跟人出三百還是一刀就想砍對半的,抱歉,當你說出口的那一刻我們以後生意都不用作了,一句話,你看不起我嘛!又不是要倒了還是快活不下去缺現金,何苦呢?

 雖說茶包是個生意人,但也有自己的堅持,每年辛苦去國外逛展把東西帶回台灣,不是為了讓人趾高氣揚、拿著錢以為就可以把誰的尊嚴踩在腳下踐踏的,真那麼有本事就自己去國外還是上網找,這樣也不用被我們這些賣家「賺取暴利」,不是嗎?

 Anyway,只是那位先生的舉止讓我忽然有感而發,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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